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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全市性活动,推动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负责接受国内外、市内外组织与个人捐赠的救灾款物;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和现场急救;参加国际、国内人道主义救助,推动无偿献血;负责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牡丹江分库"。
  (四)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五)向社会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条例》等。
  (六)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的宣传与合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红十字会设2个职能部(室):
  (一) 办公室
  协助会领导组织综合调研;负责秘书、机要、保密、后勤保卫、档案、文电处理、计算机网络建设、综合性会议和较大型活动的组织和文件起草;负责人事劳资、计划财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外事工作等;负责日本孤儿及其中国养父母服务工作;负责与港、澳、台红十字会交流与合作。
  (二)综合业务部
  负责指导县(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的发展与建设、红十字会知识的普及教育、专(兼)职干部的培训;负责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监督指导;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国内外活动与交往;进行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方针、理论和红十字运动历晚、现状及未来的研究;宣传、检查、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实施;组织全市性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的宣传工作;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练,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建立红十字自救、互救网络;指导红十字会医院、血站、卫生站的建设,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赠者资料库牡丹江分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统筹市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培训救灾骨干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灾情向省会和国内呼吁,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版权所有:牡丹江市红十字会
捐款地址: 牡丹江市日照街60号,东一条路与太平路之间(原政协楼)5楼502
捐款热线:0453-6987876 13504831166